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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

我一直都很喜欢广州,以前喜欢广州是因为向往它的繁华,如今喜欢是因为它的安静静谧和在广州的人。

最好的闺蜜在高考结束之后到了广州,她会每隔一段时间告诉我她的近况,她说她有一只叫兜兜的猫咪,她最近离职了,又重新找了一份工作,她说那只叫兜兜的猫咪从八楼跳下去死了,她哭的很伤心,请假回来把它安葬了,她说兜兜的弟弟也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跳楼自杀了。她说她想在定居地养一只猫,她说猫比人通人性。她会在上班时间和我通微信,然后告诉我新工作的种种,她说她要去喝下午茶了,说一些生活的琐碎。

她告诉我一个好像小说一样的故事,她说打游戏遇到了一个四川姑娘,还是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的那种,长发及腰,但是那个姑娘有着小说一样的经历:

姑娘九七年的,十七岁那年在重庆一家酒吧卖酒,夜班。十七岁,想起来大概都是美好的,像花一样的年纪。姑娘遇到了一个人,一个九七年男人,对姑娘种种好的男人,十七岁,情窦初开的姑娘爱上了男人,和男人在一起了。后来,男人的朋友告诉姑娘,男人已经有老婆和孩子了。可惜的是:为时已晚,一往情深深几许,姑娘的爱已经深入骨髓,难以割舍。

姑娘还是继续和男人生活在一起。终于,姑娘怀孕了,想想几乎还未成年的姑娘孤零零的躺在阴冷的手术台上,她说,那时候的她绝望而悲凉。情之所钟,一往而深,姑娘还是舍不得离开,终于,姑娘再一次怀孕了,这次男人还是给了姑娘钱,让姑娘独自去堕胎,只是钱而不是一个承诺。姑娘问,可以把这个孩子留下来吗,男人说不行,他养不起,姑娘让男人陪着她去,男人没有,姑娘终于说出了分手,可能是真的攒够了失望,才有勇气真正的离开。

男人妥协了,说是不是离婚了才不分手,姑娘还是分手了,男人也真的离婚了,男人的前妻和家人也终于发现了姑娘,但是姑娘还是决绝的离开了,男人说要跳楼,姑娘的闺蜜说姑娘太狠心了。但是故事的最后,姑娘离开了酒吧,不再相信爱情,也决定回去和那个男人相亲,据姑娘所说,她没有勇气向一个新认识的人去诉说她的经历。

作为一个旁观者,不该去随意干涉别人的生活,即使她们活的凄惨或刺激,我们有自己的人生,只要过好自己的人生就好,又何必在意其他,闺蜜说,她觉得自己的生活太平静,以后可能也是相个亲结个婚过完一辈子,我问她,结婚的目的是什么?她说生孩子,我说并不是生孩子一定要结婚啊,自己可以养活自己,有自己的生活规律和方式,又何必去和另一个人凑合,去适应另一个人?闺蜜说,她想养猫,像兜兜一样的猫咪,想去蹦极,我说想去就去吧,想做啥就做啥,随心就好。

我很能想象她和我聊天时的情景,感受广州明媚的阳光,喝着茶水,在我穿羽绒服的季节,她穿着单薄的外套坐着有空调的办公室里。

广州除了我最爱的闺蜜,还有另外一个人。爱上一座城,是因为爱上了城中的人。

我喜欢一个男生,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,他在我的回忆里永远都是美好的,即使他也并没有多好,但是我就是喜欢。

很多的时候,看偶像剧都是更加喜欢很暖很暖,永远对女主好的男二,但是也永远有一句话“你很好,但是不是我想要”,最终,女主还是和男主在一起,无论男主多么的不待见女主。

爱上一个人,就是这种感觉,无论别人怎么看待,但是就是挡不住自己的那颗砰砰跳的心。我喜欢的男生,他很干净,不像其他男生那样特别的在意自己的打扮,但是他即使不打扮,我也觉得他是最帅的。他并不会像其他男生那样说着甜言蜜语,也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会制造惊喜。但是我还是喜欢。

唯一的遗憾就是他并不是很喜欢我,我也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,可能真的应了那首歌“得不到的就更加爱,太容易来的就不理睬”他从来没有主动联系我。每次想要联系他的时候就会想:自己那么贱干嘛呢。

我们因为附近人而在一起,见面也是我去找的他,在他的家中,他问我不怕他是骗我的吗,不怕这个房子也是租的吗,我说我不怕。我对待人从来都是凭借第一印象,喜欢就是喜欢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,所以说,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要太好。后来终于还是崩了,至此没有联系,我经常在想,如果他联系了我,我绝对会二话不说的回头扑进他的怀中,可惜没有如果,他也没有这么做。

直到现在还留着他的微信号,每次看到他发的朋友圈,心都会砰砰跳,很想告诉他,我好想他。

广州那座城,有我的喜,有我的悲,但是却是我从没踏进过的一座城,或许有机会,我一定会去看看广州的景,听听广州的风,感受广州的暖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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